博士生毕业答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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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

0、 答辩秘书和答辩委员会主席沟通介绍情况(答辩前一天)

1、 答辩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名单;

2、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;

3、 申请人介绍学位论文工作(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);

4、 申请人宣读《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》;

5、 答辩秘书介绍论文盲审意见,由申请人回答修改情况;

6、 答辩委员会及参会人员提问,学位申请人答辩;

7、 休会(学位申请人、与会者退场);

8、 答辩委员会评议:

l)指导教师介绍申请人的简况;

2)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;

3)无记名投票表决否授予博士学位;

4)答辩秘书宣布投票结果;

5)讨论并通过决议书;
6)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;

9、 复会;主席宣布对论文的决议书;

10、 申请人答辩感言;

11、 主席宣布答辩会议结束;

12、 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、导师分别与申请人合影。